健康的身体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

可以想见,当你病了,躺在床上,不能行动,生活无法自理,衣食需要人护理,洗漱和大小便都必须在床上解决,身体还总是分毫不留情面地告诉大脑疼痛与苦恼,那该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如果你见过这样的人,也应该懂得珍惜自己的好身体。因为,你迟早也会有那么一天的。

无论现代的生物医学正如火如荼地吹嘘肿瘤并不等于死亡通知书,但无论任何时候,疾病二字,永远都是贬义词,永远都是可怕的概念。人类自从在这个星球上出生之日起,就开始了与疾病的顽强抗争,虽然节节胜利,但总要走向终结。怕是没有用的,鼓吹疾病可怕、肿瘤可怕也是长tumor的志气、灭human的威风。我倒认为疾病都是值得敬畏的,正如同我们敬畏自然、敬畏宇宙一样。有所敬畏,有所作为,尊重规律,应用规律,这才应该是可取的方式。

在当今的世界上,欧美仍然是癌症率最高的地区。随着民众的生活水平改善,饮食结构发生变化,中国民众患癌症的机会也大幅增长。地球上新发癌症的病例有近一半出现在亚洲,其中大部分在中国,中国新增癌症病例高居第一位。在肝、食道、胃和肺等4种恶性肿瘤中,中国新增病例和死亡人数均居世界首位。有意思的是,尽管如此,中国并未进入年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国家的行列。而且在吸烟率高和空气质量下降的情况下,中国肺癌比率实际上低于绝大多数欧洲国家。

肺癌、肝癌、胃癌、大肠癌、食道癌和女性的乳腺癌是我国癌症发病和死亡的主要构成。我在脑外科和普通外科见到了很多肿瘤的病人,颇令人唏嘘的是,他们中很多一经发现就是到了晚期,而且很多都是年轻人。有的颅内恶性肿瘤只有8岁或者14岁,也有18岁的大一新生就得了胰腺癌,还有的26岁就得了十公分的肝癌。在肝胆外科有很多肝癌晚期的病人,因为发现的很晚,所以已经错过了手术切除的时机。介入栓塞和保守化疗无法逆转肿瘤的发展,仅仅只是在延长生存时间上面发挥了极其有限的作用。我收过2个肝癌破裂出血的病人,有一位真是到了终末期,还有一位通过介入栓塞稳定了病情,五十步笑百步而已。病人家属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甚至天真地询问可不可以通过肝移植来挽救生命。在去胃肠外科之前,我不会想到大肠癌的发病率竟然如此之高。所幸有的病人患的是低危组肿瘤,手术之后定期回来化疗,虽然承受过痛苦,但恢复的还算不错。胃癌的病人见的不多,但是基本都是晚期,已经无法通过手术切除肿瘤。我还没有去过血液科,没有亲自观察和感受白血病与淋巴瘤的惨状。

真正可怕的敌人是躲在暗处的,肿瘤便是之一。很多恶性肿瘤之所以发现的晚,是因为早期根本就没有什么典型的征兆。一个人在健康的时候,基本不会把健康当回事,甚至对自己的健康异常自信。所以偶尔的头疼脑热、浑身乏力、胃口不好,根本不会引起我们的重视。顶多自己大睡一觉或者随便找点药吃吃,医院做系统的检查。如果这个时候发现了肿瘤,当然是好事。如果有人告诉你这个时候你可能得了肿瘤,需要做很多的化验和检查,可能又有人觉得医生在耸人听闻挣黑心钱了。方方面面的原因都告诉我们,很多肿瘤想靠自己发现就医是根本靠不住的。体检是很有效的方法,如果它不是那么流于形式的话。我曾经提议国家强制让每个公民每年或者每几年都参加体检。因为体检发现的病相对都是早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相比晚期没有什么疗效的折腾,无论从患者自身所承受的病痛,还是从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的角度,都是好事。同样是花钱,花在早期体检发现和根治,与花在晚期的无底洞无用功,哪个更有利呢?烟草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可以获得大量的税收便放任烟草业发展,然后收上来的国库里的钱还是会投到医疗中。收钱与花钱,看似收支平衡,其实中间牺牲掉的则是烟民们的生命健康。国家不给力,只有靠民众自己自觉。但据我的观察来看,医院体检的,还是极少数。尤其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没有单位组织体检,疾病的发现十分困难。到咯血、呕血、便血、医院,多少有点遗憾。实话讲,卫生经济学也是一笔不可忽视的账。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以大肠癌为例,如果选用最廉价的粪便隐血试验,仅仅只筛查60岁以上的人群,那么在每年全国大肠癌筛查则需要亿元。根据中国癌症基金会制定的“40岁以上的人群均需要进行大肠癌筛查”或者国外指南的“50岁以上的人群均需进行筛查”,这将是一个天文数字,更不必说其他各个系统的疾病筛查。事实上,我国的医务工作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旧缺乏。人力物力财力都不允许我们做到那么好。

现在的医学已经过了以前那个以重量论英雄的年代。在过去,由于诊断水平的限制,肿瘤的发现率很低,切下来若干公斤的瘤子病人还活着确实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现如今,如果发生这样的故事,只能证明医学的无能。我们应该看见现代医学技术对人类的贡献,发病率的不断攀升,除了疾病本身的发生发展因素之外,人们重视健康、诊断水平提高也有很大的关系。其中,CT、磁共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很早的时候,也许人们到死也不知道是什么病死的。现代医学的诊疗水平告诉你得病了,你可能很不开心,但是如果倒退几十年,几百年,也许到了膏肓才会发现。治疗结果也是一样,很多肿瘤通过早期的手术切除或者其他治疗方法比如介入、放化疗等等,可以完全或部分治愈,可以大大延长病人的生命和生存质量。所以对任何疾病都不要太悲观,也不要太乐观,要相信医生。我总是说医生的智慧也是有限的,但在这有限的智慧中需要保证他的绝对权威。这就是专家存在的意义。

再来谈谈所谓的人权或者伦理学问题。第一,知情权。我个人坚持患者应该享有绝对的知情权。而我国法律所谓的“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我认为除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未满十八岁或者精神状况健康正常的人之外,医学中还会有一些昏迷、麻醉或者手术中突发的情况等等,这种情况下需要家属签字。除此之外,我认为我们需要尊重患者对病情的知情权和对治疗方案的选择权。过去我读小学初中的时候,《思想品德》上说得了癌症的病人不要告诉他本人,那样会死的更快,隐瞒是善意的谎言。我现在的认识是,生命健康权是基本人权,一个人清醒的时候有权利知道他得了什么病,也有权选择什么治疗方案,除非本人放弃,否则家属无权剥夺或代为行使这一权利。我在临床上看过一些家属不让病人看知情同意书,怕看到“肝癌”二字的,无奈之下只好家属代为签字。也有医务工作者将癌症写成CA、占位、新生物、肿物的,实在讲都是没有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除非我授权他人代替行使在我住院期间的诊断、治疗的知情和决定权利,别人不能够刻意隐瞒。家属都是好心,但这确实是道德和法律的碰撞。第二,生存时间和生存质量的较量。当一个人生活到了晚期,饱受病痛折磨,疾病没有痊愈可能只会越来越差,这时候是选择有尊严的放弃生命,还是在家属的代为决定之下被各种插管、引流管、呼吸机、药物维持奄奄一息的生命?看见这样痛苦的晚期病人,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晚年。生命被折磨得不剩一点尊严,多活一天都是痛苦,而且并不是在为自己而活。我不希望我的生命这样没有价值的终结,耗费医疗资源,耗费亲人的精力。如果是我本人,我会选择治得好的病治,治不好的干脆算了。当然,这需要一个全面的评估。所以如果要立个遗嘱的话,那么我死以后,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不摆筵席,不捐献器官或遗体,不留骨灰,如果死于意外,不许索赔。悄无声息地离开,直到某一天人们偶然打听起我的时候,才知晓我早已经不存在了。

当肿瘤到了晚期,我们还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当任何疾病到了晚期,我们都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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