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研究白癜风的专家 https://wapjbk.39.net/yiyuanfengcai/ys_bjzkbdfyy/2840/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都说“养儿防老”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但难就难在现在我既不是亲父也不是继父我还能要求继子女赡养我吗?

1

Q1

我与前妻于年结婚,她带两个女儿,一个九岁、一个十二岁。我供她们上大学,找工作,结婚。年7月,我检查出得了恶性淋巴瘤,前妻提出与我离婚,并于年8月在市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请问继父与继子女的关系是否因父母离婚而解除?我有无权利要求她们尽抚养义务?

A1:

根据你的描述,你和前妻结婚时,两个继子女都是未成年人,你对继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现就你的问题做如下分析: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你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继子女也对你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母离婚而自然解除。因此,虽然你和前妻离婚,但曾受你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仍对你有赡养的义务。

最后,建议你就赡养问题积极和继子女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好的,可以请求居委会或村委会出面调解;调解不成的,你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子女支付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

2

2

22

Q2

我的员工工作中把手伸进高速运转的皮带,原因是想把皮带弄下来,结果致右手中指、食指第一节掉了。之前所有员工都是用铁锹或者棍子,没有人用手进行此类操作。我与该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以类似计件方式计算报酬,即干一天给一天钱。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赔偿多少?

A2:

首先,受伤员工和用人单位虽未签署劳动合同,但员工和单位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虽员工可能违反操作规范,但如果不能认定为故意为之,也非自残或自杀而受伤,那么依法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如果单位给员工缴纳有工伤保险,则单位应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护理费等,如果经鉴定够上伤残的,还需支付伤残补助金,具体数额,要依据伤残等级确定后才能计算详细。

最后,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不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均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3

Q3

我想请问,如果一个人是服毒自杀,医院救活,这笔费用肯定是医保不能报销。但是,这以后如果留有后遗症,再次住院,能报销城镇居民医保吗?

A3:

首先,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五条第五款相关规定,因自伤、自残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根据其文义可以确定的是,因自杀抢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医保不会报销。

其次,上述办法并未说明自杀被治疗后,其后遗症治疗费用是否报销。所谓后遗症,系在病情基本好转后遗留下来的某种组织、器官的缺损或者功能上的障碍。虽自杀行为系你故意而为之,但后遗症的产生并非人为主观所能干预,亦属于病患的一种,因此你就治疗后遗症所产生的费用依法享受医保待遇。

最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解决问题的方式都不会只有一种,生命只有一次,望你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当下。

4

Q4

我从事服装设计工作,入职时没有签写劳动合同,但是我和老板当时谈薪资待遇的时候是底薪加提成的工资结构。入职前的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